(1)接样
(2)粗检
a)对以下内容进行粗检:气瓶、背板、面罩、供气阀、减压器。
b)主要查看:样品是否完整;有无破损(如有问题,在委托单“备注处注明”)。
(3)填写委托单
委托单依据标准填写,附表如下:(见表一)
填写委托单格式为:
a)客户填写:委托单位(公司名称和队号)
b)接样人填写:样品名称(正压式呼吸器 )(此时开始填写“附表”)
正压式呼吸器:是否需要新购、如需新购须填写“购买台数(实际数量)、需付款金额(同客户确定后价格,格式“数量*单价”),合格台数”。
c)客户填写“委托方联系人”“委托方联系电话”
d)接样人在“地址”一栏注明
e)接样人在下一栏针对呼吸器注明 “检测情况”
f)接样人在“备注”栏填写:“(若有其他情况,在此处注明)如:空呼不合适台数,更换配件名称(结合配件更换单),数量,单价”同时在此处注明“散客或大客户”“客户来源及收款情况(~~人或~~人款已收)”(填写“配件单”),空呼特殊情况一律在备注栏注明。
g)客户确认无误后亲自在“委托人签字”署名
h)接样人在“受理人签字”处署名。
i)如有出库,出库单连同委托单一同递给财务。(电子档录入委托单)
(4)贴标
标签上注明“公司名称、队号、台数”,并将样品放置“未检区”。
(5)检测
a)检查设备是否完好,并在登记本(工作日志)上做上机登记。
b)接样人根据样品数量选择是否找辅检。
如接样人自检所有样品,检测过程如下:(附流程)
c)在自检样品的同时,检测人在“附表”上填写“生产厂家、减压器号、供气阀号(进口设备);生产厂家、减压器号(国产设备)”
d)检测完毕后,在合格的情况下须填写合格证,并贴于设备上;如不合格在“附表”备注不合格原因。
e)针对不合格样品,与客户联系是否需要维修,更换配件,新购设备,并填写出库单,出库单连同委托单交予财务。
f)检测完后的样品放入“已检区”;不合格品放入“不合格区”并用标签标明不合格原因
g)检测人员填写工作日志(需按出纳给出的格式填写)
h)登记电子档(附表)(见表2)
电子档中需要登记:1、接样日期 2、委托单号 3、公司名称 4、队号 5、生产厂家 6、型号 7、减压器编号 8、供气阀编号 9、品种 10、合格状态 11、检定日期 12、检测员 13、报告编号 14、送样人(时间)15、收报告人(时间) 16、接报告人(时间)17、备注
i)整理原始图谱,核对公司名称、队号、设备编号、供气阀号(进口设备)。图谱一式两份:一份留档,一份送省所。
j)打印“空气呼吸器送检登记表”(一式三份),一份随原始图谱留档,其余两份连同图谱交予省院 。
(6)交接
a)送样人根据《空气呼吸器送检登记表》与图谱核对信息,确认无误后在“送样人”处签名送出报告人。
b)省所接收人根据《空气呼吸器送检登记表》与图谱核对信息,确认无误后在“接收人”处签字。
c)省院根据图谱转换数据,出报告。
d)收报告人携带《登记表》去省所核对报告数量,公司名称,队号,设备编号。核对同时在登记表上录入“报告编号,检定日期”。
e)核对无误后在省所台账上签字,并在《登记表》“收报告人”处签字。如有数量问题在《登记表》备注上填写。
f)在电子版《登记表》上登记报告编号和检定日期。
g)如果一家单位报告不全,收报告人取回报告备注详情后先交给工程部负责人,工程部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(把报告分发给个人或收回委托单)并妥善保管。
h)委托单上报告已全,收报告人必须于当天携带“委托单”,“报告”和“登记表”与财务接报告人交接,同时通知客户取报告。
i)接报告人核对信息无误后在接报告人处签字,注明日期。并复印一份登记表教于工程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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